@鳳凰樹劇場交通指引
若因天氣因素而臺南市政府/本校宣布停班停課或上班停課,基於校園安全,本場館將不予開放。
*115年6月更新
【因預計115年下半年更換劇場重點設備,除已完成登記借用之單位外,皆暫停所有外借至115年12月底】
鳳凰樹劇場於光復校區雲平大樓地下二樓,成立於民國八十年十月,共有180個座位(空間容納量建議為150人)。
本劇場提供全校師生社團及校外藝文單位可進行音樂、戲劇、舞蹈等藝文活動展演場所,也是校內外民眾共賞藝文的場所。
校園防疫措施 (112.04.19更新):
110.01.19(發布)-提醒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
鳳凰樹劇場位置圖(光復校區雲平大樓東側-鄰近勝利路機車停車場)

☆可借用時間:因場地控管,如需租借晚上與週六時段,建議先來信或來電與管理人員接洽。
※ 本劇場營運時間:
- 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五:13時至22時。
- 週六:8時至17時。但如為白天延續性活動,得視情況開放租借至22時。
- 休館時間:
- 週日及國定例假日:不開放租借。
- 每年四月:年度檢修月份,不開放租借。
※戶外劇場:上課時間不開放借用。
☆借用前請先詳讀規定
- 本劇場僅受理藝術文化性質活動(如:戲劇、舞蹈、音樂),不得有涉及宗教、政治等行為。
- 申請場地應最晚於活動前兩週完成。
- 校內、外單位及因課程延伸之表演藝術活動,如有借用本劇場之需要,以成果發表與彩排(至多2次)為限,排練及授課不予開放借用。
- 勘察場地以2次為原則。
- 劇場舞台、觀眾席嚴禁攜帶及食用任何食物、茶水。
- 依「菸害防制法」,本場館內外全面禁菸,並全面禁止使用明火、瓦斯,及禁止進行會產生火焰、火花、火星等表演或活動。
- 若需外接筆記型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投影至銀幕,請自備HDMI轉VGA線材。(或其他相關線材)
- 本劇場提供燈光、音響等電器設備,申請人須維持原有運作模式,不得自行更改其電路。如有額外加設之裝置,如燈光音響等,需事先徵得管理單位同意後為之。
- 申請單位/人進行場地布置,不得以鐵釘、膠水(帶)、圖釘等物品使用於牆面或公物。
- 場地使用後之清潔維護工作由申請單位/人負責,垃圾不得留置於場地內,需由申請單位/人自行帶走。
- 若發生設施損壞或財物損失,申請單位/人須負全額賠償責任。
- 活動不得使用明火、煙霧等設備,若導致警報器響起,申請單位/人須負相關責任。
- 劇場燈光及音響控台、鋼琴等設備,未經管理單位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 主控室空間狹小,僅開放音控、燈控及舞監入內,其餘人員勿隨意進入。
- 管理單位得派員不定時至活動現場監督場地使用,活動期間應接受場地管理人員之督導。
- 不得使用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可借用設備:
| 品項 | 數量 | 圖片 | 位置 |
| 投影機 | 1臺 | 觀眾席上方 | |
| 投影幕 | 1臺 | 舞台上方 | |
| 無線手持麥克風 | 6支 | ![]() |
主控室 |
| 休息室 | 1間 | 雲平大樓B2 | |
|
燈光控臺 NAUGHTY HORSE 2 |
1臺 | ![]() |
主控室 |
|
音響控臺 X32 |
1臺 | ![]() |
主控室 |
| YAMAHA 三角鋼琴 | 1臺 | 舞臺左方 | |
| 譜架 | 3把 | 舞臺後方 | |
| 折疊桌 | 5張 | 舞臺右方 | |
| 折疊椅 | 20張 | 舞臺後方 |
☆聯絡方式:
電話:06-2757575 # 52006、52007
信箱:em52000@email.ncku.edu.tw、z11304025@email.ncku.edu.tw
☆借用方式:
校外單位與學生請至行政E化系統→校外/社團場地借用申請借用。
本校教師與行政人員請登入行政E化系統->事務管理類->公共空間管理系統->場地申請作業->場地申請單 登打借用資料
*申請單路徑:光復校區-雲平大樓東棟-鳳凰樹劇場-選擇使用時段-申請
收費標準:
|
場地名稱 |
地理位置 |
座位數 |
費用 |
|
影樹堂 (26703) |
光復校區 修齊大樓7樓 |
約40個 |
3,000元/4h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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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演講廳 (21122) |
光復校區 中文系館1樓 |
140個 (建議容納人數為110人) |
5,000元/4h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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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齊講堂 (26X01) |
光復校區 修齊大樓地下1樓 |
140個 (建議容納人數為110人) |
4,000元/4hrs |
|
鳳凰樹劇場 |
光復校區 雲平大樓地下2樓 |
192個 (建議容納人數為150人) |
演出 12,000元/4hrs 彩排(含裝台) 7,000/4hrs |
※本院各系所單位所舉辦之會議或活動以不收費為原則,惟如所舉辦之會議或活動有對外收費或有關計畫已編列場地費用,得酌收場地使用費。
※本校其他單位或本校學生社團借用場地,場地費以收費標準之半價為原則。校外單位借用場地,應收取場地使用費。
場地費繳款方式:
請於使用前一週繳納場地租借費用,方式如下:
一、現金繳納:請親洽本校文學院承辦人辦理。
二、匯 款:
戶名:國立成功大學401專戶
銀行:台灣銀行台南分行
帳號:00903607114-1
※提供帳號係國庫帳號不能使用ATM轉帳。
※請E-mail匯款單,並請加註「場地借用日期」、
開立收據之「抬頭、統一編號、公司地址」、「收件人及收件地址」
以利後續作業。
Email:em52000@email.ncku.edu.tw、z11304025@email.ncku.edu.tw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甘先生 06-2757575#5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