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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公告】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 114年度申請公告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 114年度申請公告

                                                                                                                                            公告日期:114年3月20日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實施要點。

二、設立宗旨: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中文系校友黃良碧女士之家屬,為紀念黃良碧女士關懷學術教育、熱心文化公益,特設「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鼓勵本院師生進行有關台灣文化之學術研究。

三、獎助範圍:

以台灣文化為主體之學術研究:凡有關台灣文學歷史語言藝術戲劇等之專題研究著作或翻譯均在獎助之範圍(翻譯係指漢語或外語經典著作之研究型翻譯——須含註釋考證比較等內容)。

四、獎助對象:

(一)本院教師:進行國內外田野訪調、出國專題研究或發表論文者。

(二)本院博、碩士班研究生:在學研究生,經指導教授推薦者。

在學研究生若為特殊身分學生(原住民、弱勢家庭等),得優先考量。

教師所提計畫或博碩士生研究論文,已獲其他單位或計畫獎(補)助者,不得同時重複申請。

五、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本院教師:每年1名,獎助金新台幣8萬元整。

(二)本院博士班研究生:每年2名,每人獎助金新台幣6萬元整。

(三)本院碩士班研究生:每年3名,每人獎助金新台幣4萬元整。

本年度若無足夠之申請計畫符合獎助標準時,不足之名額可以從缺。

獲獎依法應繳納之稅捐,由獲獎者自行負擔。

六、申請文件:

(一)本院教師須檢附:

1、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請自行於成功大學文學院網頁下載)。

2、國內外田野訪調、出國專題研究計畫書或論文發表之初稿、錄取(核可)證明。

 

(二)本院博、碩士研究生須檢附:

1、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請自行於成功大學文學院網頁下載)。

2、研究計畫書:

(1)以一年期的研究計畫為原則,期間為當年度7月1日起至隔年6月30日止。

(2)須含摘要,研究計畫之本文,或著作之內容說明;翻譯則附擬譯作品之簡介並自選一章節作試譯(含應有之體例,如註釋等),並附該章節之原文。

(3)計劃書含封面以20頁為限。

3、指導教授推薦信。

4、在學證明書(請向教務處申請核發)。

5、特殊身分(原住民、弱勢家庭等)之證明文件,如無可免附。

七、收件日期及收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22日(四)截止, 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

  1. 紙本申請書填寫完整並親筆簽名後,連同研究計畫書及相關文件送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辦公室(修齊大樓7樓)。
  2. 所有文件電子檔另寄送文學院信箱:em52000@email.ncku.edu.tw
  3. 申請書及所有文件(紙本和電子檔)缺一不可。

 八、審查及獎助金撥付:

  • 審查通過之獎助名單,公告於本院網頁。
  • 獎助金採分期撥付,撥付時須有教師或在學學生身分:

1、第一期:115年1月底前繳交期中進度報告通過後,撥付獎助金額的50%。

2、第二期:115年6月底前繳交期末成果報告通過後,撥付獎助金額的50%。

八、其他事項:

(一)獲獎人所提論文資料,若經調查確認有違反學術倫理、重複申請獎補助等情事,應追回其所獲得之獎助金。

(二)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還,紙本資料保留三年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銷毀。

(三)連絡電話: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電話:06-2757575分機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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