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專案人員招募 第二次徵才公告】
職缺名稱 |
專案工作人員 |
名額 |
1名 |
工作項目 |
一、文學院公務信箱管理及公文遞送。 二、院場地空間租借管理及維護(包括鳳凰樹劇場、學術演講廳、修齊講堂及會議室)。 三、院總務及門禁安全:修齊大樓建築物維護、院屬空間環境管理、修繕、景觀維護、消防門禁、校園安全管控及院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等總務事務。 四、學務處工讀生、教務處兼任助理聘案申請、團保業務辦理。 五、校內業務窗口:校內總務(消防、環境整潔、校園安全)、環安衛中心業務及防疫窗口。 六、其他綜合性業務及交辦事項。 |
應具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優良品德、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能獨立作業;個性隨和開朗、親和力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Office相關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資安觀念。 四、能配合本院鳳凰樹劇場營運時間調度工作時間者。 ※ 鳳凰樹劇場營運時間: (一) 開放時間: 1. 週三至週五:13時至22時。 2. 週六:8時至17時。但如為白天延續性活動,得視情況開放租借至22時。 (二) 休館時間: 1. 週日、週一及國定例假日:不開放租借。 2. 週二:除有特殊情況外,場地設備維護時間原則上不開放租借。 五、對場地管理、劇場實務有興趣者或具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待遇及起聘日 |
一、依「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待遇按「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大學畢起薪265薪點NT$ 35,775元,碩士畢起薪300薪點 NT$ 40,500元。 二、如有與擬聘職務相關工作經驗,可依本校規定提敘薪級。 三、聘期一年一聘,表現優良予以續聘。 |
應徵方式 |
一、應徵截止日期:即日起至至113年3月11日(一)止。本院得視報名情況,酌予延長應徵期限。 二、意者請將中文履歷表(含相片、學經歷證明文件、能力證明文件、自傳、相關補充資料及聯絡方式等),合併於同一份PDF 檔,於期限內email至信箱chintsui@mail.nck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文學院專案工作人員-姓名」。未於收件期限內寄送、資料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 |
說明 |
一、經初審(書面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不另通知。 二、本院得視面試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 三、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 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 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 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 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 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 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聯絡電話:06-2757575分機52011,文學院蕭助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