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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0830防疫公告】國立成功大學校園防疫措施
國立成功大學校園防疫措施 111 年 08 月 30 日
 
 
一、指揮中心宣布 7 月 19 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請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 APP」。
 
二、教育部公布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持續鼓勵學校教職員工生儘速完成指揮中建議之疫苗接種劑次。
 
 
【通案篇/一般人員】
 
一、授課方式:
(一)111 年 9 月 5 日開學至 9 月 18 日啟動遠距為主、實體報備的教學模式。
 111 年 9 月 19 日至 10 月 2 日,待教育部核定後,採遠距為主、實體報備的教學模式。
 111 年 10 月 3 日起實體上課。
(二)修課學生如因無法入境或因疫情特殊因素無法到校上課,授課教師應提供課程同步或非同步線上教學,俾利學生學習不中斷。
(三)實體課程須量溫消毒,禁止飲食,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建議結合 KUAP 落實防疫點名。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教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除體育運動類課程及歌唱樂器類課程外,上課時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授課教師如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於上課時不戴口罩。
(四)考量各實驗空間的人員密度有所差異,在指導教授的同意及環境安全無虞下,研究生應遵守防疫機制,始得進入實驗室從事必要之研究工作。
 
二、各項考試:
(一)期末考試:由授課教師視疫情及公平性,並經與學生溝通後,得採實體考試、線上多元評量或取消期末考。
(二)學位考試:採線上口試為原則(請至防疫視訊專區填報);如無防疫及師生安全上之疑慮,指導教授亦可視情況決定採實體方式進行學位考試。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舉辦日期最遲為 9 月 30 日。
(三)大型考試:降低群聚減少非必要移動,實體筆試採最嚴謹防疫規格。
 
三、集會活動:
(一)各項活動及場地使用依相關規定申請,並附防疫計畫書及防疫作為檢核表,審核通過後始得辦理。實體活動請遵守空間容留人數限制,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中場休息用餐可暫時脫下口罩,但應固定座位並保持社交距離,不可群聚飲食減少交談。
(二)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期間及表演活動(含排練)時,得暫時脫下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其中,從事表演者,需接種 3 劑疫苗滿 14 日以上,或具 3 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三)社團活動採申請制,若未能落實防疫作為,應改為線上進行或延後舉辦。
(四)校外人士參與本校活動,符合接種年齡者需施打疫苗第 3 劑(未滿 18 歲 1 劑),或具 3 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並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進入校園建議使用本校 KUAP。
 
四、校園健康監測:
每日填報成大資訊公告平臺(KUAP APP),依感染風險程度顯示燈號:綠燈(3 劑且無症狀)、橙燈(2 劑)、黃燈(1 劑)、紅燈(無資料或尚未接種疫苗)、紫燈(有症狀、社交距離 APP 顯示接觸 15 分鐘以上、確診或居隔)。
 
五、校園空間:
(一)環境及清消管理:保持室內通風良好、提升清潔及消毒頻率。
(二)建築物:請配合各館舍門禁規定,並掃描 QR Code 登錄足跡,俾利疫調。
(三)室內外場館:
-圖書館、中正堂、勝利校區體育館、健休中心:採單一入口,本校教職員工生持證入場,校外人士請配合前述第三點第(四)項及各場館之規定。
-操場及戶外運動場地:從事運動期間得暫時脫下口罩,但應保持社交距離及隨身攜帶口罩,惟結束運動行為時仍建議隨時佩戴口罩。
 
六、辦公環境:
(一)落實自我防疫,於辦公處所應全程佩戴口罩(除飲食外),並請勿群聚用餐。
(二)一般公文、制式表單及須用印文書等採用線上簽核方式辦理,紙本文件傳遞請落實消毒。
(三)各單位設置統一對外窗口,前來洽公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室。
 
七、校園餐飲:
餐飲內用原則應依相關規定辦理,用餐時可暫時脫下口罩,用餐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
 
八、學生宿舍:
(一)宿舍區單一入口,進入宿舍需佩戴口罩、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出示 KUAP 健康資訊,若為紫燈訊號者,請配合宿舍服務人員指示辦理。
(二)各宿舍區除特殊需求申請同意外,暫停所有訪客(含家長、其他宿舍住民等)進入該棟宿舍區。如需轉交物件者,可送至服委室/保全值勤室門口。
(三)自 111 年 8 月 25 日起,所有辦理入住學生宿舍者,須於入校前一日或入校當日,使用自備快篩試劑,進行 COVID-19 檢測。
 
九、學生請假:
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而無法到課之情形,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於請假類別>非公假>選擇「因防疫(COVID-19)無法到課」,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十、教職員工出國:
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急迫性時,務必依規定事先辦理出國程序;非因公出國者,返國入境後進行居家檢疫期間不予支薪。
十一、本校得視需要加強校園相關防疫措施,並配合教育部及臺南市政府相關規定;另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
 
 
 
【個案篇/確診及接觸者】
 
一、疑似及確診個案通報:
(一)快篩陽性者可使用視訊診療或前往成大醫院急診掛號進行確診判定,並請務必進行校安通報(登錄 KUAP 或校內分機 55555)。
(二)教職員工生因公務或在校出現疑似症狀者,請使用 KUAP 預約後至環安衛中心領取快篩試劑,自行檢測後上傳結果。
 
二、學生確診個案應變措施:
(一)學生宿舍:
1.考量宿舍屬高度密集場所,為維護住宿生健康,依指揮中心及地方衛生單位規定,鼓勵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以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為原則。
2.境外生或家中未符防疫規定等情形,積極整備隔離/檢疫宿舍協助安置,確診者及同寢室室友移至光三舍確診及居隔宿舍。
(二)社團活動:
1.單一社團單一活動於活動期間出現兩名以上參加者染疫(48 小時內)時,該社團實體活動停止兩週,且該社團辦公室停止開放使用。
2.若 7 日內累計 4 個社團停止實體活動時,所有社團停止實體活動兩週。停止實體活動期間,社團不得使用社團辦公室及公共空間。
 
三、教職員工差勤應變措施:
(一)教職員工確診:隔離期間,禁止外出,申請「公假」。(支薪,請檢附隔離通知書,於差勤系統/國內請假單/點選「防疫公假」)
(二)同住家人確診:
1.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需配合 7 天自主防疫,得實施居家辦公。
2.未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
(1)前 3 天居家隔離期間:禁止外出,申請「防疫隔離假」(支薪)。期間若單位基於公務需要,得指派同仁於上班時間居家辦公。
(2)後 4 天自主防疫期間:得實施居家辦公。
3.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防疫期間,倘若需到校辦理事務,請單位安排獨立辦公空間(或加裝隔簾),且全程佩戴口罩(除飲食外),勿群聚飲食。
(三)學生暫停實體課程或請防疫假期間,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子女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四)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暫停服務期間,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服務之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四、因疫匡列期間請確實遵守入校原則:
(一)確診者居家照護/密切接觸者隔離/入境者檢疫期間,禁止外出,確診者 7 天居家照護期滿,需快篩陰性使得入校。
(二)密切接觸者及入境者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得外出,倘若需外出,需有 2 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且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得入校但不得入班上課。
(三)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 分鐘以上人員,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四)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配戴口罩共同活動之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