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院112年度「教師研究成果獎勵」申請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1日(一)下午5點截止,請踴躍提出。
說 明:
一、依據本院「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教師研究成果獎勵要點」辦理。獎勵來源為院本部〈圖儀設備費〉統籌款。
二、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5點整止。(逾期恕難受理)
三、申請獎勵之專書或論文,實際發表、出版或被接受刊登之日期為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期間。非前開時期出版之專書或發表之論文,請勿提出。
四、申請獎勵教師應檢附資料:
(一)本院教師研究成果獎勵申請表。
(二)符合申請獎勵等級之證明 (專書免附)。
(三)專書或論文審查意見。
(四)專書或論文之抽印本/影印本或被接受刊登之證明文件。
五、上開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紙本一份於申請期限內送文學院辦公室,並請將所有資料電子檔另寄送z10111025@email.ncku.edu.tw。
六、「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教師研究成果獎勵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
備註:本年度受理申請截止期限提前,請各系所轉知所屬老師及早提出申請。本案不另發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