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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啟事(延長公告)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啟事(延長公告)

114年2月20日院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院長遴選、續聘及解聘辦法」及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公開徵求本院第23任院長候選人。

二、院長任期三年,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

三、院長候選人需具備之條件:

(一)具專任教授資格者。若非本校現任教授,須在遴選第三階段前,取得本院相關系所教評會同意以教授資格聘用。

(二)得由外國國籍教師兼任。

(三)在人文學術上著有成就,且具前瞻性之人文教育理念。

(四)處事公正、有規劃、組織及領導之能力。

(五)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四、院長候選人依下列方式推薦:

(一)由院內專任教師推薦。

(二)由國內外學術單位之教授、副教授、研究員或副研究員推薦。

(三)由國內外人文學術團體推薦。

(四)由本院各系所推薦至少二名候選人。

(五)由遴選委員推薦。

(六)自薦。

五、凡有意推薦或自薦者,請至本院網頁「院長遴選專區」(www.liberal.ncku.edu.tw)下載「院長候選人推薦表」,詳實填寫後於114年4月8日(二)前將推薦表彌封以掛號寄至本會(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應於114年4月8日(二)下午5時前送達本會,逾時不受理。

六、本會地址及聯絡方式:

地址:70101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電話:(06)2757575轉52000;E-mail:em52000@email.ncku.edu.tw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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