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辦法

學分學程課程規劃

一、學分學程概況說明

本學程修習課程至少15學分。

 

二、學分學程課程規劃

1.本專業學程課程,規劃如下:

(一)核心(基礎)科目:係奠定本學程之基礎性知識課程,包含傳播理論、新聞報導學(新聞報導理論與實務)、採

      訪寫作(新聞採訪、新聞寫作等)、新聞編輯與企劃(編輯理論與實務)、電子媒體與製作(廣播電視理論與實

      務)、媒體識讀等相關課程。
(二)進階科目:係深化本學程之各項專業素養課程,包含新聞英文、新聞日文、新聞評論、新聞攝影、新聞倫理、傳

      播道德與法律等相關課程。

2.本學程得開設綜合性講座課程,每講座2至3學分,包括「新聞學講座」、「傳播理論與方法講座」、「當代新聞與傳播講座」等,以系統化之方式,加強學生相關專業知識及訓練。

3.本學程得依需要規劃學生校外實習,包括專業課程校外實習或產學合作校外實習之接洽、合作機構之選定、訂定實習合作契約書、學生實習單位分發、評估學生校外實習成效、學生校外實習權益申訴案件協商及其他有關權益保障等事宜。

4.外院系所相關課程之認定,須經本學程委員會通過,始能認可為本學程之學分課程。

5.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得檢具歷年成績單及申請書,向本學程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經審核通過後核發。

三、預期效益

1.本學程針對有志從事新聞採訪、撰寫與實務工作之優秀學生設計課程,裨益學生於2至3年內完成學程規定應修習至少10門課程,使積極與社會、業界接軌,提升其就業所需能力。2.  本學程得配合校內其他學科領域開設相關課程,及不定期舉行專業講座,以擴展學生於新聞傳播專業素養方面之需求,奠定新聞傳播專業之基礎。